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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染整行业大气污染控制

来源:纺织印染 时间:2022/8/22

#工业废气治理#

一、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艺:

纺织染整(对纺织材料进行以染色、印花、整理为主的处理工艺过程,包括预处理(不含洗毛、麻脱胶、煮茧和化纤等纺织用原料的生产工艺)、染色、印花和后整理。纺织染整俗称印染。)

后整理(染色和印花后,通过物理的、化学的或者物理-化学加工改进织物外观与内在质量、改善织物手感、稳定形态、提高服用性能或赋予织物某种特殊功能,如拉绒、磨毛、防缩、防皱、阻燃、抗静电、防水、防紫外线等功能的加工过程。)

涂层整理(将合成树脂或其他物质涂布于织物表面上形成的紧贴织物的薄膜层的加工方法。)

染整油烟(染整(包括热定型、涂层等生产工艺)过程中挥发的硅油、助剂、染料及其分解产物混合而形成的油性物质。)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自年9月1日起至年8月31日止,现有企业执行表1规定的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自年9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1规定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自年4月1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1规定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大气环境容量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地区,应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在上述地区的企业应执行表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时间和地域范围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设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m3

天津远卓公司建议生产设施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不得稀释排放。在国家未规定生产设施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之前,以实测浓度作为判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纺织染整企业在烧毛、涂层、干燥、定型、烘干、拉绒、磨毛等过程应加强废气收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纺织染整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应符合表2规定。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单位:mg/m3

大气污染控制设备要求

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应设立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达标后排放;重点废气排放源(如定型、涂层、高温焙烘、拉绒、磨毛等过程)产生废气必须全部收集和处理。

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和出口之间的标准状态下总干风量变化率不得超过5%,总干风量变化率按式(1)计算。

式中:

Q进——废气处理设施进口总干风量,Nm3/h;

Q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总干风量,Nm3/h;

Φ——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总干风量变化率,%。

新建企业自年4月1日起,应在废气处理设施的进口设置采样孔,并同时实施总干风量变化率控制;现有企业自年9月1日起,应在废气处理设施的进口设置采样孔,并同时实施总干风量变化率控制。

企业内部废水处理设施重点恶臭污染物排放工艺单元应设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所有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排气筒周围半径m范围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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